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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2016.10.22就 「康橋」事件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kk9129    時間: 2017-8-23 00:43
標題: 2016.10.22就 「康橋」事件
2016.10.22
參加完會議,步出立法會大樓,腳步沈重,心情也久久未能平復。
今天是就「康橋」事件,各自助組織、家長、議員、關注人士等,約見了社會福利署署長和其他官員,希望署長承擔責任,有改善院舍服務質素的決心。但是整個過程,令我非常失望!署長並沒有什麼承諾,一味的說她和同事知道問題所在,已經盡忠職守,一年巡查20次,是空前的多次數和盡職。可是,為什麼你們做了那麼多,但問題不斷發生,非禮、虐待、傷人、死亡,越來越嚴重!這已經就表示了社署本身的執行出現問題,是署長帶領出現問題。請問署長,你除了在會議中留下的眼淚,代表什麼?只是同情?我們不需要同情,我們需要的是公平正義,老弱病殘,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問題,做為政府最高職權之一的你,拜託你收回眼淚,實在聽取各位家長、院友意見,成立特別小組,制定一套完善院舍制度,嚴格加以實施。令院友安全健康生活,令家人安心平安生活,令社會和諧穩安定!

青草音符自助組織
主席 徐江琼
(史家恩家長)
作者: Joson_testing    時間: 2017-8-23 13:44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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